專業(yè)電子煙霧化器廠家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對市場上銷售的電子煙霧化器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部分電子煙霧化器存在安全隱患。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現(xiàn)將抽檢結果公示如情況如下:一、標稱深圳市天地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地電子煙霧化器”,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驗值為0.04g/100g,標準值為≤0.5g/100g,經檢驗超標,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規(guī)定。二、標稱深圳市天地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地電子煙霧化器,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為0.37g/100g,經檢驗超標,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規(guī)定。三、標稱深圳市天地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地電子煙霧化器,過氧化值(以脂肪肪計)檢驗值為0.72g/100g,經檢驗超標,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規(guī)定。
四、標稱深圳市天地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地電子煙霧化器,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驗值為0.36g/100g,經檢驗超標,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規(guī)定。五、標稱深圳市天地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地電子煙霧化器,二氧化碳吸入器”,經檢驗值為0.06g/100g,經檢驗超標,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規(guī)定。
六、標稱深圳市天地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地電子煙霧化化電子霧化器”,經檢驗值為0.06g/100g,經檢驗超標,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規(guī)定。七、標稱深圳市天地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地電子煙霧化化電子產品”,經檢驗值為0.06g/100g,經檢驗超標,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規(guī)定。
八、標稱深圳市天地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地電子煙霧化電子產品”經檢驗值為0.06g/100g,經檢驗超標,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