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瑩 通訊員 陳文煌
新型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俗稱“煙彈”。每根“煙彈”長度是傳統(tǒng)香煙的三分之一,無需點燃,只要插進一個筆狀裝置內加熱即可使用。目前,市場上主要流通的煙彈品牌有Marlboro(萬寶路)、PARLIAMENT(百樂門)、HEETS(黑絲)以及Fiit等四種品牌。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qū)人民法院對長樂區(qū)首起“非法經營新型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被告人陳某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扣押的涉案HEETS牌加熱不燃燒煙彈100條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被告人陳某某退出的犯罪所得人民幣200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長樂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間,被告人陳某某從他處購入HEETS牌、Marlbro牌“加熱不燃燒煙彈”,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利用手機微信以每條人民幣300元至400元不等的價格對外出售。2019年9月24日16時許,被告人陳某某在長樂某小區(qū)樓下被抓獲,當場查扣HEETS牌“加熱不燃燒煙彈”100條。經國家煙草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鑒別,查扣的HEETS牌“加熱不燃燒煙彈”均含有煙草特征性成分。經統(tǒng)計,被告人陳某某利用微信銷售“加熱不燃燒煙彈”540余條,銷售金額達人民幣196470余元,非法獲利20000余元。
長樂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guī),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陳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已退出犯罪所得、繳納罰金,依法可從輕處罰。綜合考慮本案被告人陳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社會危害程度,決定對被告人陳某某予以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綜上,長樂法院對被告人陳某某依照我國《刑法》之相關規(guī)定,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說法:隨著網絡的發(fā)展,越來越多的人在網絡上購物,微商這個行業(yè)也悄然興起,很多人通過微信平臺銷售商品,但并非所有的商品都能通過微商進行銷售。香煙是國家專營專賣產品,屬于限制經營,要想出售香煙,必須取得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資格,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通過微信等互聯(lián)網形式銷售卷煙,對涉案數(shù)額較大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新型煙草制品——“加熱不燃燒煙彈”,因其中含有煙草特征性成分,符合判定卷煙的特征,應被作為煙草專賣品進行監(jiān)管。在此,提醒廣大經營者,在經營含有煙草特征性成分制品,特別是新型煙草制品時,應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切莫貪圖小利而鑄成大錯。
溫馨提示:小小一支煙,危害萬萬千。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請不要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