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鄉(xiāng) 電子煙店鋪,店鋪老板表示,這些電子煙都是從外地進貨的,價格比較便宜,一包只要10元。
店鋪老板表示,他們店里銷售的電子煙,主要是給顧客抽的,不會賣給別人。目前,警方已經(jīng)介入調查。
(通訊員李明)(新華社專特稿)(海峽導報)(中新網(wǎng)福州8月3日電)近日,福州市安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告人林某因犯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據(jù)了解,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期間,被告人林某在未取得食品生產(chǎn)許可證的情況下,在自己經(jīng)營的農(nóng)貿市場內,以每斤5元左右的價格購進肉,然后將豬肉切割成小塊,用塑料袋包裝后銷售給顧客食用。經(jīng)檢驗,上述豬肉中檢出瘦肉精成分。后經(jīng)鑒定,上述豬肉中檢出的瘦肉精是用于生產(chǎn)加工豬肉制品的添加劑。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警方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豬肉時要注意辨別真?zhèn)?,不要輕信商家口頭宣傳,以免上當受騙。
同時,也希望相關部門加大對非法添加瘦肉精的打擊力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食品安據(jù)了解,目前市場上銷售的豬肉大多是冷鮮肉,這種肉不僅新鮮,而且價格便宜,很多消費者購買后都會放在冰箱里保存。然而,近日,有網(wǎng)友爆料稱,自己在超市購買的豬肉存在問題,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來看看吧。(通訊員李曉燕)。料內容如下:近日,家住北京市朝陽區(qū)的張女士在超市購買了一塊豬肉,回家后發(fā)現(xiàn)豬肉上有一個黑點,仔細一看,竟然是血跡。
張女士隨即向超市反映情況,但超市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正?,F(xiàn)象,不影響食用。對此,張女士認為自己吃了有問題的豬肉,要求超市賠償損失。那張女士的訴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嗎?近日,北京朝陽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
法院認為,超市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食用有問題的豬肉生損害結果,應承擔相應責任。最終,法院判決超市賠償張女士醫(yī)療費、營養(yǎng)費、誤工費等共計1.5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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