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電子煙還是煙草?答案是肯定的。因為電子煙的危害比香煙大得多,所以國家明令禁止銷售電子煙。然而,仍有一些不法商家為了利益鋌而走險,繼續(xù)銷售售電子煙。近日,江蘇南京警方破獲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偽劣卷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查獲假冒品牌卷煙3000余條,涉案金額高達1.2億元。這這是國內首次打掉一個以網絡銷售為主的特大制售假煙犯罪團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一:抽電子煙好還是煙草好
現(xiàn)如今生活壓力越來越大,香煙就是一個釋放壓力的好方式。香煙也作為一種娛樂享受對人體的危害非常大。現(xiàn)如今我國吸煙的人卻正在迅速擴大,吸煙有一定的致癌性,吸煙之后就會很難戒掉。可能很多人都會問電子煙和香煙有什么不同呢?或許通過這三個方面也能體現(xiàn)出來
電子煙的煙霧是水蒸氣,煙霧大,顆粒度較小,而傳統(tǒng)的香煙煙霧屬于固體顆粒的性質,因此對人體肺部的傷害影響也會不同,香煙的顆粒吸入肺部就會越多,對人體的危害就會越大,所以這兩個相比電子煙的危害相對小一些。
電子煙沒有異味,所以吸電子煙之后,口腔和衣服都不會有煙草味,口味兒也是清晰如常,不會對他人造成困擾。而傳統(tǒng)的香煙吸入之后味道比較重,喜歡抽煙的人身上也會有一古煙草味兒,對于很多人來說是非常難聞的。
電子煙是一種為電子科技產品用材料,不是煙草,而是采用霧化器,鋰電池和煙彈組成的,只是模仿香煙的味道。真煙的需要使用煙草,煙草屬于一種廣泛的種植,草本性植物可以用來制成煙卷,旱煙,煙斗,雪茄等。
香煙比電子煙的危害大很多嗎?
美國疾控中心對于電子煙的評估是電子煙是一種新型事物,長期使用健康還不得而知。而電子煙通常含有尼古丁,尼古丁對胎兒的發(fā)育,以及25歲以下的年輕人發(fā)育都是有所傷害的。
除了尼古丁,電子煙的器物也并不是完全無害的,他們包含了一些可以造成癌癥的微小顆粒,也就是說包含一些重金屬。一項研究表明電子煙會增加心臟病和癌癥的風險。不過盡管那些電子煙不像一些商家宣傳的那樣“完全無害”,但是比起傳統(tǒng)的香煙來說,電子煙的害處要小得多。
吸煙有害健康,想要更好的排煙毒,應該做到這兩件事情
相信大家都知道食物是引起很多疾病的重要要素,平時的時候我們可以吃一些魚腥草,它能夠起到清肺解毒利尿的效果。除此之外,大家還一定要吃一些新鮮的水果和蔬菜,因為這些能夠使我們的血管更加暢通,保護肺部。
說起養(yǎng)肺,可能很多人首先會想到去藥店買藥,認為這樣才可以緩解肺部健康問題。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的肺部本身沒有特別大的問題,小編建議別亂吃藥,最好以保守且安全的方式養(yǎng)肺。這個時候大家就可以嘗試每天喝一兩杯養(yǎng)肺茶來保養(yǎng)自己的肺部,在醫(yī)書《黃帝內經》記載過,將胖大海、陳皮、甘草、菊花等草本植物沖泡飲用,可以清肺,消除癌細胞,增加人體鈣質;
胖大海:潤腸通便,清熱化痰,潤肺利咽,可治療肺熱
陳皮:理氣健脾,清熱化痰
甘草:緩急止痛,潤肺止咳
對于經常吸煙以及喝酒的人群來說,肺部都不太健康,那么大家平時就可以嘗試這款養(yǎng)肺茶。若是不懂得科學配比,大家可以選擇這種做好的茶包,每一份都是獨立包裝,方便攜帶,喝的時候也不會吃到茶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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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很多煙民來說,他自己知道西安有害健康,但是還是戒不掉,那就盡量做到少吸煙的習慣,不喝酒。注意適當?shù)倪\動,多喝水有助于我們身體的新陳代謝,使肺部的細胞更快地恢復。
二:電子煙的危害大還是煙草的危害大
電子煙,抽著抽著煙癮更大了,香煙的危害,煙盒上寫著呢,反正抽煙不好,能戒就戒了吧,不想戒,就別想這些問題了我一個以前的朋友煙癮很大,煙油全抽12mg的而且每天抽半瓶,連續(xù)抽了3年,去年不幸去世。 當時的場面非常殘忍,嘴里不停噴血,地上有一平米多的血灘, 至此以后 我一直告誡身邊的朋友,過馬路一定要看紅綠燈,人是撞不過汽車的
三:電子煙屬于煙草嗎
澎湃特約評論員 譚浩俊
為加強對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jiān)管,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煙草專賣局研究起草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本次修改,在附則中增加了一條,作為第六十五條:“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p>
如果不出意外,電子煙將正式納入到普通卷煙的監(jiān)管范圍,接受煙草管理機構的監(jiān)管,而不再游離于煙草行業(yè)監(jiān)管之外。按照公布的草案,未來按照“煙草”監(jiān)管的范圍,除電子煙外,還包括其他新型煙草制品。今后,一旦有新的卷煙替代品出臺,都要按煙草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接受煙草管理部門的統(tǒng)一監(jiān)管。
無論是電子煙還是其他新型煙草產品,都稱之為“煙”,既然是煙,就應當接受煙草管理部門的監(jiān)管,應當執(zhí)行煙草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而不是游離于監(jiān)管之外。一旦游離于監(jiān)管之外,就必然會發(fā)生各種各樣的問題。特別是假冒偽劣、虛假宣傳、夸大宣傳等,會成為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一大漏洞。
電子煙等新型煙草產品其主打的營銷方向是,減少卷煙產品的生產和銷售、讓廣大消費者盡量減少對卷煙產品的消費,減少吸煙帶來的危害。因為,吸煙除了會對吸食者本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產生威脅之外,還會通過二手煙對其他人產生更大的危害。在吸煙人數(shù)過多、尚無法有效禁止的情況下,推出一些能夠替代卷煙的煙草產品,就成了很多企業(yè)研究和開發(fā)的一個課題,電子煙就是其中之一。
只是,電子煙似乎并沒有想象的那么好,其產生的危害也未比比卷煙少。尤其是公共場所吸食電子煙,同樣會產生各種危害。因此,很多國家已經禁止在公共場所吸食電子煙。我國的一些地區(qū),也明確規(guī)定不允許在公共場所吸食電子煙。將電子煙納入到卷煙監(jiān)管范圍,實質就是對電子煙的“戒煙”功能投了不信任票。
電子煙是“不稱職”的傳統(tǒng)煙草的替代品,是沒有達到替代卷煙制品效果的。相反,其產生的某些危害,可能比卷煙產品還要大。在這樣的情況下,對電子煙加強監(jiān)管,就顯得極其重要。否則,會帶來新的危害,形成老危害沒消、新危害又來的復雜局面。需要注意的是,在對電子煙等新型煙草產品實施監(jiān)管時,對電子煙和傳統(tǒng)卷煙產品不能有“親疏”之分,不能把傳統(tǒng)煙草行業(yè)當成“親兒子”,更不能借助間嚴監(jiān)管之手,趁機打壓新興電子煙行業(yè),為傳統(tǒng)煙草行業(yè)搞不正當競爭。而是要依法監(jiān)管、公正監(jiān)管、透明監(jiān)管。在給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機會的同時,一定要防止新的問題的出現(xiàn),減少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危害。
責任
四:電子煙和煙草哪個對身體危害大
您好,目前大多數(shù)人反映此產品(電子煙)還不錯,對身體沒什么危害。只是您不能全靠它能戒煙,只要不產生二手煙就可以,這樣對周圍的人群也不會產生危害(戒煙主要靠自己的意志力,相信自己可以做到,靠別的都是輔助)。祝您生活愉快。謝謝。五:電子煙需要煙草許可證嗎
售賣IQOS新型卷煙(電子煙)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
趙學飛律師
05-23 · 上海邦耀律師事務所律師
五一假期,接到一個父親的電話,聲稱兒子因為售賣電子煙被法院判處非法經營罪。該案經一審判決和二審裁定,最終維持了原判。我與這位即將退休的老父親幾經探討,一致認為本案的有罪判決值得商榷,應當繼續(xù)申訴。
一、何為電子煙與IQOS新型卷煙
根據(jù)百度百科,電子煙是一種模仿卷煙的電子產品,有著與卷煙一樣的外觀、煙霧、味道和感覺。它是一種以可充電鋰聚合物電池供電驅動霧化器,透過加熱油艙中的煙油,將尼古丁等變成蒸汽后,讓用戶吸食的一種產品。
IQOS是知名煙草品牌萬寶路的生產商 Philip Morris(菲利普·莫里斯)集團研制的新型加熱不燃燒卷煙,其包括煙具和“煙彈”,工作原理是通過煙具即加熱棒烘烤加熱“煙彈”產生煙霧,而不是直接燃燒卷煙。Philip Morris公司生產的電子煙煙具稱為IQOS,同時生產配套適用 IQOS 煙具的“煙彈”主要有 Marlboro(萬寶路)、PARLIAMENT(百樂門)、HEETS(黑絲)等品牌。
根據(jù)2015年至2019年《世界煙草發(fā)展報告》對煙草制品的分類,加熱不燃燒煙彈與電子煙二者不同,但均屬于新型煙草制品,有別于傳統(tǒng)煙草制品(卷煙、煙絲、雪茄)和無煙氣煙草制品。
按上述分類,IQOS煙彈在國際上屬于新型煙草制品,IQOS煙彈被認為是電子煙的一種。
二、我國煙草專賣品與煙草制品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司法解釋
(一)《煙草專賣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煙草專賣品是指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統(tǒng)稱煙草制品(注:列舉式定義煙草制品,這里不包括IQOS等新型電子煙)。
(二)《煙草專賣法》第三條: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三)《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條: 煙草專賣是指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和進出口業(yè)務實行壟斷經營、統(tǒng)一管理的制度。
(四)《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三條:煙草專賣品中的煙絲是指用煙葉、復烤煙葉、煙草薄片為原料加工制成的絲、末、粒狀商品。
(五)兩高《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本解釋所稱“煙草專賣品”,是指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注:這里與煙草專賣法關于煙草專賣品的定義一致)。
可見,我國法律法規(guī)及司法解釋沒有將IQOS界定為煙草專賣品。
三、我國關于IQOS等新型卷煙的相關規(guī)定
(一)2016年5月,國家煙草專賣局下發(fā)《關于加強煙草專賣市場監(jiān)督工作的通知》,指出加熱不燃燒卷煙,本身就是煙草制品,沒有改變煙草的本質屬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依法將該類產品納入監(jiān)管范圍。
(二)2017年10月,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下發(fā)了《關于開展新型卷煙產品鑒別檢驗工作的通知》,將IQOS、GLO、Ploom、REVO四種類型的新型卷煙產品納入卷煙鑒別檢驗目錄。
(三)2017年11月,國家煙草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對相關單位送檢的“IQOS煙彈”樣品成分進行了鑒別檢驗,從中檢出煙堿、四種煙草特有的N-亞硝胺、以及與一般煙草及煙草制品中相一致的右旋煙堿旋光異構體比例范圍、與一般煙草及煙草制品中相一致的次要生物堿種類,判定“煙彈”樣品含有煙草特征性成分,填充物由煙葉制成。
(四)2018年5月21日,針對海關總署的函詢,國家煙草專賣局以不公開的方式出具了《國家煙草專賣局辦公室關于征求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定性等有關意見的復函》(國煙辦綜[2018]182號)。復函仍然將煙彈歸類為“新型卷煙”,應當作為煙草專賣品中的卷煙進行監(jiān)管。
(五)2018年6月18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在對外公布的《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專賣執(zhí)法中查獲新型卷煙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中,規(guī)定具備下列特征的產品,屬于《煙草專賣法》所稱的卷煙:一、全部或部分以煙絲為原料;二、以包裹煙絲的形式制成。
(六)2018年8月28日,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煙草專賣局發(fā)布《關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明確各市場主體、電商平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對其的監(jiān)管力度等同于煙草及酒精制品。
(七)2019年10月30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出臺《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其中明確指出,電子煙作為卷煙等傳統(tǒng)煙草制品的補充。敦促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yè)及個人關閉電子煙互聯(lián)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
(八)2021年3月,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煙草專賣局對修改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卷煙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綜上,國家煙草專賣局的部門規(guī)章將IQOS新型卷煙認定為卷煙或者傳統(tǒng)煙草制品的補充,參照煙草專賣品中的卷煙進行監(jiān)管。
四、我國司法實踐中關于電子煙的認定問題
(一)多數(shù)判例中法院直接認定或者通過鑒定后認定電子煙屬于煙草專營范圍或者煙草專賣品,以非法經營罪定罪量刑。如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劉靜瑞非法經營罪二審裁定、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易依非法經營罪二審裁定等。
(二)部分案例中法院對電子煙的認定問題進行了闡述。
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從定華、阮班軍、趙華非法經營罪二審刑事裁定:根據(jù)國家煙草專賣局認定,涉案的IQOS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其原料為煙絲,符合卷煙的特征,是新型卷煙,應作為煙草專賣品中的卷煙進行監(jiān)管;
2、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趙育欽、於健、陳欽勝等非法經營罪二審刑事裁定:本案所涉煙彈樣品經鑒別檢驗含有煙草成分,填充物由煙葉制成,應屬于煙草制品;
3、寧波市鄞州區(qū)人民法院金晗、王兆鵬非法經營罪一審刑事判決:所謂“電子煙彈”是否屬于煙草專賣品不是以是否有正式通知為準,而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準。本案中涉案的所謂“電子煙彈”,經過鑒別檢驗,屬于煙葉制品,系真品卷煙,必然屬于煙草專賣品。國家煙草專賣局的相關規(guī)定和通知系國家煙草管理職能部門對涉案煙彈等煙草專賣品加強監(jiān)管的具體工作舉措,不是擴大煙草專賣品的范圍而給涉案煙彈新添定義。
(三)撤銷有罪判決,發(fā)回重審。
截止目前,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郝起勝、史利鵬非法經營二審案是筆者在裁判文書網搜索到的唯一一例將一審非法經營罪予以撤銷并發(fā)回重審的案例。
上訴人郝起勝辯稱:1.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出臺規(guī)范性文件將IQOS電子煙(裁判文書網表述如此,似乎缺少“定位為煙草制品”的內容),不屬于國家規(guī)定,且違反《國家立法法》,不能作為非法經營刑事判決的法律依據(jù);2.郝起勝的行為沒有違反刑法225條的國家規(guī)定,沒有違反最高檢、最高法關于非法經營的司法解釋以及《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不構成犯罪;3.各地法院作出電子煙經營行為系有罪判決也嚴重違反最高法(2011)155號司法解釋的實體和程序性規(guī)定,法院不能盲目跟風作出有罪判決,決不能起點錯、繼續(xù)錯、錯到底。
出庭履行職務檢察人員檢察意見為:1.總體上,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案件訴訟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并無明顯不當;2.本案存在爭議。首先認定電子煙彈為卷煙證據(jù)不充分,2015年的國標,對卷煙有明確定義:卷煙是指用卷煙紙包裹煙絲卷制供人燃吸。本案的電子煙彈不符合卷煙的規(guī)定。鑒定報告結論是真品卷煙,但未說明據(jù)以參照的真品卷煙合法
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認定郝起勝、史利鵬犯非法經營罪的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遂撤銷四川省鄰水縣人民法院(2019)川1623刑初45號刑事判決,發(fā)回四川省鄰水縣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五、電子煙不是煙草專賣品中的卷煙
1、何為卷煙?
2015年的國標,對卷煙的定義:用卷煙紙包裹煙絲卷制供人燃吸;根據(jù)百度百科,卷煙(cigarette)指用卷煙紙將煙絲卷制成條狀的煙制品。又稱紙煙、香煙、煙卷。
可見卷煙應該由卷煙紙和煙絲組成。
根據(jù)《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三條,煙草專賣品中的煙絲是指用煙葉、復烤煙葉、煙草薄片為原料加工制成的絲、末、粒狀商品。可見是否構成煙草專賣品的卷煙,除了卷煙紙,還得看卷煙中是否包括煙葉、復烤煙葉、煙草薄片為原料加工制成的絲、末、粒狀商品。
2、電子煙是不是卷煙?
從結構看,電子煙主要由三部分構成:煙桿、霧化器、吸嘴(煙彈),配件還有充電器?,F(xiàn)在最新的技術是采用一次性霧化器煙彈,即將霧化器和吸嘴一體化,就只有煙桿和煙彈兩部分了。
從原理看,電子煙是鋰聚合物電池供電驅動霧化器,透過加熱油艙中的煙油,將尼古丁等變成蒸汽后,讓人吸食的一種產品。通過加熱電子煙中的煙油而產出尼古丁蒸汽的方法,也就不需要通過燃燒傳統(tǒng)卷煙中的煙絲來產生尼古丁煙霧。
可見,電子煙因不含有傳統(tǒng)卷煙中的卷煙紙和煙絲,并非紙煙,也不是煙草專賣法中的煙草專賣品——卷煙。
六、售賣電子煙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一)非法經營罪的刑法規(guī)定
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guī)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yè)務的;
4、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二)司法實踐中不能將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煙草專賣品擴大解釋
1、《煙草專賣法》嚴格定義并限制了煙草專賣品和煙草制品的種類和范圍。
從上文第二部分“我國煙草專賣品與煙草制品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司法解釋”看,無論從《煙草專賣法》、《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還是從《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來看,煙草專賣品和煙草制品中都不包括新型電子煙。
2、《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專賣執(zhí)法中查獲新型卷煙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對“卷煙”進行擴大解釋,違反了下位法不得違背上位法的原則。
理論基礎:
按照憲法和立法法規(guī)定的立法體制,法律效力位階共分六級,它們從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基本法、普通法、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從法律位階看,行政規(guī)章是最低等級的法律規(guī)范,其效力等級遠低于普通法和行政法規(guī)。
法律依據(jù):
《立法法》第八十八條,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行政法規(guī)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
《立法法》第四十五條,法律解釋權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一)法律的規(guī)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現(xiàn)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jù)的。
《立法法》第八十條,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可以根據(jù)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guī)、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范圍內,制定規(guī)章。部門規(guī)章規(guī)定的事項應當屬于執(zhí)行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guī)、決定、命令的事項。沒有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guī)、決定、命令的依據(jù),部門規(guī)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guī)范,不得增加本部門的權力或者減少本部門的法定職責。
不管是出現(xiàn)新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jù)的,還是需要進一步明確《煙草專賣法》中“卷煙”的具體含義,“卷煙”的解釋權都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而不是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的規(guī)章——《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專賣執(zhí)法中查獲新型卷煙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應屬執(zhí)行法律(煙草專賣法)、法規(guī)(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范疇。國家煙草專賣局不能通過越權解釋法律的方式,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guī)范。
作為下位法的《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專賣執(zhí)法中查獲新型卷煙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必須服從上位法《煙草專賣法》和《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而不能擅自對上位法進行修改或者擴大解釋。
3、在《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修訂前,不能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卷煙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從2021年3月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煙草專賣局對《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公開征求意見稿看,其主張的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卷煙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的意見,體現(xiàn)了國家目前亟待從行政法規(guī)的修訂上規(guī)范電子煙的監(jiān)管。此處修訂前,在適用《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時絕對不能將電子煙納入卷煙范疇。
退一步講,即使將來條例修訂,將電子煙參照卷煙執(zhí)行,電子煙也不是卷煙,僅僅是作為卷煙等傳統(tǒng)煙草制品的補充,在法律適用上同等對待而已。
厘清了電子煙不是卷煙的邏輯后,不難發(fā)現(xiàn)很多法院在刑事審判中錯誤地將卷煙擴大解釋到不含煙絲但含有煙絲中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因而錯誤地將售賣電子煙的行為認定為非法經營罪!
七、結語
在民事審判中,認定合同無效時,尚須嚴格區(qū)分合同違反了法律上效力性規(guī)定還是管理性規(guī)定?;谧镄谭ǘ?、疑罪從無和刑法適用的謙抑性原則,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時,更要嚴格甄別行為人違反的是法律、法規(guī)的禁止性規(guī)定,還是相關監(jiān)管部門的管理性規(guī)定。
筆者不反對監(jiān)管部門將電子煙納入煙草制品的監(jiān)管范圍,這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有利于《未成人保護法》的實施與完善;但筆者堅決反對在刑法適用時,對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司法解釋進行擴大解釋,這不僅有違《立法法》和《刑法》的立法精神,還人為地擴大了刑法的調整范圍,不利于人權的保障和憲法、法律的正確實施。
道理很簡單,在刑事處罰以外,還有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在行為人沒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特別是刑法的情況下,如有其他違反規(guī)章、地方性法規(guī)的情形,可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或者民事賠償責任,而不能胡亂追究刑事責任!
上海邦耀律師事務所
趙學飛律師
修訂于
2021年5月18日